PAGE PAGE #第四章增值稅納稅籌劃案例案例一一、案例名稱:促銷模式的稅收籌劃二、案例內容:華潤時裝經銷公司(以下簡稱華潤公司)以幾項世界名牌服裝的零售為主稅收籌劃案例分析,商品銷售的平均利潤率為30%即銷售100元商品,其成本為70元。華潤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貨均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該公司準備在2011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開展一次促銷活動,以擴大在當?shù)氐挠绊憽=洔y算,如果將商品打 八折讓利銷售,公司可以維持在計劃利潤的水平上。在促銷活動的醞釀階段,公司的決策層對銷售活動的 涉稅問題了解不深,于是他們向普利稅務師事務所的注冊稅務師提出咨詢。為了幫助該企業(yè)了解銷售環(huán)節(jié)的涉稅問題,并就有關問題做出決策,普利稅務師事務所的專家提出兩 個方案進行稅收分析: 讓利(折扣)20%銷售,即公司將100元的貨物以80元的價格銷售。 贈送20%勺購物券,即公司在銷售100元貨物的同時稅收籌劃案例分析,再贈送 20元的購物券,持券人仍可以憑 購物券在日后一定時期內購買商品。以上價格均為含稅價格。以銷售100元的商品為基數(shù),假定公司每銷售100元商品產生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的工資和其他費用6元,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對稅收籌劃效果影響較小,計算分析時不予考慮。
試從對增值稅與企業(yè)所得稅兩個稅稅負影響角度,對上述兩個方案進行分析并作出選擇?!窘狻浚悍桨敢唬鹤尷?折扣)20%銷售在這種方式下,商場銷售100元的商品只收取80元,成本為70元。應納的增值稅=(80- 70) + ( 1+ 17% X 17%= 1.45 元利潤總額=(80- 70) + ( 1 + 17%) — 6= 2.55 元應納企業(yè)所得稅=2.55 X 25%= 0.64元凈利潤=2.55 — 0.64 = 1.91 元方案二:贈送20%的購物券在這種方式下,相當于商場贈送20元商品。贈送行為視同銷售,應計算銷項稅額,繳納增值稅。贈送商品成本=20X( 1 — 30% = 14元應納的增值稅=(100— 70 ) + ( 1 + 17% X 17%+( 20 — 14 ) + ( 1+ 17% X 17%= 4.36 + 0.87 = 5.23 元 利潤總額=(100— 70 ) + ( 1 + 17% — 14+( 1 + 17%) — 6= 25.64 — 11.97 — 6= 7.67 元由于贈送的商品成本及應納的增值稅不允許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則應納企業(yè)所得稅=〔(100— 70) + ( 1 + 17% — 6〕X 25%= 19.64 X 25%= 4.91 元 凈利潤=7.67 — 4.91 = 2.76 元案例二一、案例名稱:代銷方式影響稅收負擔二、案例內容:宇宙時裝公司是全國知名的服裝生產企業(yè),主要生產西服和各種高檔時裝。
2009年,宇宙時裝公司所生產的甲品牌高檔時裝全部委托分布在全國三十多個大中城市的代理商銷售。為了宣傳自己的品牌、提高 產品的市場占有率,該公司采取薄利多銷的策略,在與各代理商簽訂銷售合同時,就與其明確甲品牌時裝 每套不含稅銷售價格為 1 000元,代理手續(xù)費為每套 100元。通過各種銷售方式和銷售渠道擴大自己產品的銷售量,盡可能擴大市場的占有率,是目前企業(yè)營銷活動的重點。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guī)定,企業(yè)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應視同銷售貨物,按規(guī)定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規(guī)定:“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在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的當天確認收入。”因此,宇宙時裝公司發(fā)出時裝時的賬務處理為:借:發(fā)出商品貸:庫存商品收到代理商轉來的代銷清單時,公司以合同約定的銷售價格記賬,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貸:主營業(yè)務收人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公司向代銷單位支付代銷手續(xù)費時,其會計處理如下:借:銷售費用貸:銀行存款2010年1月底,普利稅務師事務所的注冊稅務師小方應該公司聘請,對其2009年度納稅情況進行安全性檢查。經檢查,小方對該企業(yè)稅收的會計核算情況給予認可,但對時裝經營的具體操作方式提出了自 己的籌劃建議。
新會計準則把代銷收入分為兩類來處理:一是收取手續(xù)費的方式;二是視同買斷方式。從 稅收的角度講,這兩種方式的經營效果是不一樣的。.方式一為收取手續(xù)費收取手續(xù)費是指受托方根據(jù)所代銷的商品數(shù)量,按協(xié)議約定向委托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xù)費。這是受 托方的一種勞務收入,它的主要特點是:受托方通常按照委托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貨物,受托方無權決 定商品的價格,在這種銷售方式下,委托方存受托方將商品銷售后,按受托方提供的代銷清單確認銷售收 入;受托方在商品銷售后,按協(xié)議約定的比例收取手續(xù)費、確認收入。目前,宇宙時裝公司正是采用這種代銷方式銷售自己的產品。2009年該公司發(fā)出甲品牌時裝 12 000套,至12月底結賬時,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合計銷售10 000套,則宇宙時裝公司 2009年度應按銷售清單確認銷售收入并計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為:借:應收賬款11 700 00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0 000 000應交稅金一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I 700 000宇宙時裝公司在支付手續(xù)費I 000 000元時,其會計處理如下:借:銷售費用I 000 000貸:銀行存款1 000 000.方式二為視同買斷視同買斷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簽訂協(xié)議,委托方按合同價收取受托方所代銷貨物的貨款,實際售價 由受托方在委托方確定的指導價格范同內自主決定,實際售價與合同價的差額歸受托方所有,委托方不再 支付代銷手續(xù)費。
在這種情況下,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時不確認收入,受托方也不作為購入商品處理,只在 備查賬中登記商品的規(guī)格、數(shù)量等。受托方將商品銷售后,按實際的售價確認收入,并向委托方開具代銷 清單。隨后,委托方按代銷清單確認銷售收入。如果宇宙時裝公司采用這種代銷方式,則與代理商簽訂代銷協(xié)議時,宇宙時裝公司可以銷售價格每套1 000元扣減代銷手續(xù)費100元,即以每套900元的價格作為合同代銷價格,代理商仍以每套1 000元銷售出去。假設銷售數(shù)量仍為借:發(fā)出商品貸:庫存商品10 000套,那么宇宙時裝公司發(fā)出時裝時的賬務處理為:9 000 0009 000 000宇宙時裝公司在收到代理商轉來的代銷清單時,應確認銷售收入并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借:應收賬款10 530 00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9 000 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530 000試從納稅籌劃的視角,對上述兩種代銷方式的納稅影響進行分析并作出選擇(暫不考慮所得稅)[解]: PAGE PAGE #假設服裝公司進項稅額為假設服裝公司進項稅額為P,除代銷手續(xù)費外的主營業(yè)務成本、期間費用為C,不考慮城建稅及教育 PAGE PAGE #費附加,兩種方案應納增值稅和營業(yè)稅情況及利潤情況如下(單位:萬元)收取手續(xù)費:宇宙公司納稅情況:應納增值稅=宇宙公司納稅情況:應納增值稅=1000 x 1X 17%^ P= 170 — P 利潤總額=1000 x 1— C— 100 x 1= 900— C 代理商納稅情況:應納增值稅=1000 x 1X 17%— 1000 x 1X 17%= 0應納營業(yè)稅=100 x 1x 5%= 5 利潤總額=100 x 1 — 5= 95 公司與代理商合計情況: 應納增值稅=170 — P應納營業(yè)稅=5利潤總額=900 — C+95= 995 — C視同買斷:宇宙公司納稅情況:應納增值稅=900 x 1x 17%^ P= 153— P利潤總額=900 x 1 — C= 900 — C代理商納稅情況:應納增值稅=1000 x 1 x 17%— 900 x 1x 17% =17利潤總額=1000— 900 = 100 (萬元)公司與代理商合計情況應納增值稅=153 —P +17 = 170 — P利潤總額=900 — C+100= 1000 — C方案對比分析:對服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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